为促进我国汽车行业工厂规划、工程建设、制造装备的技术进步和发展,经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会议讨论批准,决定成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工程建设与装备技术分会。
主任委员:刘世新
副主任委员:陈长年 田洪福
      康来明 靖绍烈
秘书长:孙连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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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国汽车行业工厂规划、工程建设、制造装备的技术进步和发展,经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会议讨论批准,决定成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工程建设与装备技术分会,并于2008年1月获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工程建设与装备技术分会是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领导下,致力于协助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行业和地区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推动汽车工业企业在发展规划、工程建设方面实现精益、高效、低耗、低成本、高柔性、高效益;推动汽车生产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的技术交流,以进一步提高国产装备满足汽车行业快速发展要求的能力,而进行学术研讨与交流的组织。
  一、分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1.组织分会会员单位,研究探讨工程建设和发展的共性问题,研究探讨工厂建设的技术发展、项目管理、质量控制技术和方法;
  2.组织分会会员单位研究汽车工厂设施规划和生产线规划;
  3.组织分会会员单位开展与装备制造行业有关企业的技术交流和研讨,组织分会成员研究装备技术需求,向相关行业与企业提出要求,促进汽车制造企业和装备制造企业共同发展;
  4.根据分会会员单位需要和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就企业规划发展、物流技术、生产组织、装备选用、制造技术等诸方面进行诊断指导,提供咨询服务;
  5.组织分会成员开展设备、工装在使用、维修、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或咨询服务;
  6.根据上级学会和国家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分会会员参与编制、研究和评估行业发展规划,开展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探讨和科学考察活动。
  二、分会活动的组织
  按照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的要求,分会每年组织会员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受政府、企业委托开展的研究和咨询工作将在学会办公室和分会秘书处安排下随时进行。
  三、挂靠单位
  经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批准,分会挂靠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负责分会日常活动的计划安排、组织工作。
  四、组织机构
  分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其中主任委员由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在会员单位中依照中汽学会章程产生,秘书长由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派出。
  五、会员产生
  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章程相关规定和被邀请单位在行业上的影响力,由分会向被邀请单位发出邀请函,被邀请单位在接到邀请后,填写学会统一制定的《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团体会员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同提交分会秘书处。
  六、会员权利和义务
  分会会员有参加分会开展的各项技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的权利。
  分会会员履行学会章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支持分会工作,积极参加学会和分会组织的交流活动,提出改进分会工作的建议,按时交纳会费。
  七、分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创业大街1958号
  邮编:130011
  联系人: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陈建军
  电 话: 0431-85125224 传真:0431-8590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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